聖職組織的調整
縱觀整個教會歷史,總會會長會藉著調整聖職組織,來因應教會成長所帶來的需求和機會。在百翰·楊的指示下,聖職定額組的一次重大調整於1877年生效,當時的使徒奧申·普瑞特向後期聖徒保證,因時制宜對聖職體制是很重要的。他教導說:「教會的組織要不斷發展,一步接著一步,從一個程度到另一個程度,有如人類增長對神國的原則與律法的知識,並擴大境界。」1無論是基於教義和聖約中的啟示,或是教會領袖在總會大會演講或手冊中傳達的受靈啟發的指示,教會組織架構持續不斷的調整,反映出聖職的蓬勃朝氣。
早期的聖職職位和定額組
1830年,基督的教會剛成立時,「條文和聖約」(後來擴充為教義和聖約第20篇)是聖職組織的基礎。該文件概述了教儀(如洗禮)、不同的職位(如祭司和長老),以及處理事務的方式(如每季的大會)。隨著教會成員人數增加,需求改變,隨後的啟示揭示了更多教儀、職位和組織系統。在教會剛成立的前五年,關於聖職的用語和概念不斷變動。2
約瑟·斯密按照指示他要復興圓滿聖職的啟示,採取了行動,在俄亥俄州嘉德蘭和伊利諾州納府進行了幾次重大的調整。1835年,約瑟在為嘉德蘭聖殿奉獻作準備時,他根據啟示和勸告建立了定額組和定額組程序。他按照所得到的啟示「完成教會組織的設立」,並使聖職定額組得以繼續建立神的國度,他對此感到很滿意。31842年,他提議「按照聖職的模式,即體制」,成立納府女性慈助會,並引介其他的聖殿教儀。
精簡定額組、支會和支聯會
在約瑟·斯密之後,聖職組織最密集的一些改革,是分別於1870年代末和1900年代初,在百翰·楊和約瑟F.·斯密的指示下進行的。1876和1877年,百翰·楊針對各地支會及支聯會不一致的情形進行統籌,將支聯會、支會、定額組和聖職職位的模式和命名規則標準化。「中央支聯會」的地位終止,所有的支聯會一律平等。4新的標準界定了該如何成立一個支聯會或定額組。使徒們不再擔任地方上的會長團成員,並由主教而非支會會長來主領支會。支聯會會長和主教之間從上到下的責任層級更加明確,各支會及各支聯會都一致,並依照清楚的權柄線來指導定額組。定額組會議也按照標準定期召開。5
大約在1906年,約瑟F.·斯密強調要按立男青年至亞倫聖職,並針對每個聖職職位,建議應當接受按立的年齡層,類似之前女青年領袖開始採用的年齡分班。他針對教會的管理作了詳盡的研究,努力使聖職職員都能按照符合教義的方式去履行職責。他強調,主領一個定額組或組織所需的權柄,需要經過特別的授權才能運用「聖職權鑰」:
「一般而言,聖職是賜給世人,用以代表神行事的權柄。每個被按立到任何聖職的男人,都擁有此一分派給他的權柄。但在此一權柄下進行的每件事,都必須……以適當的方式,依照適當的程序來完成。指導這些事宜的權能,就構成了聖職的權鑰。」6
斯密會長強調,總會會長擁有主賜予教會的一切權鑰,在他的指導下,定額組會長運用委派給他們的權鑰,來管理定額組所有職責的履行狀況。7
聖職協調統合計畫與全球性的教會
整個20世紀教會的成長,促成教會對支會、支聯會和計畫等的組織效能進行多項評估。1923年,禧伯·郭會長在加州洛杉磯,這個聖徒人口占比極小的城市,成立了一個支聯會。8此舉改變了19世紀以來,僅在聖徒占多數人口的社區中成立支聯會的慣例。郭會長也設立了十二使徒助理這個新職位,以減輕十二使徒定額組日益增加的重擔。1941到1976年當中,有38人擔任十二使徒助理,直到賓塞·甘會長召喚他們進入七十員第一定額組時,才撤除這個職位。
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繼續在教會行政管理體系中,精簡教會輔助組織,起初稱之為「協調統合工作」。這個過程後來成為「聖職協調統合計畫」,在不同的時代以不同的形式進行:從1910年代,大衛奧·麥基擔任使徒時,致力於統合教會課程,到大衛奧·麥基、約瑟·斐亭·斯密和海樂·李擔任會長團期間,在聖職領導的幾個委員會之下,進行輔助組織的重整。
後續的調整仍規律地持續進行,不過其中幾項調整在總會和地方層級都產生巨大的影響。賓塞·甘會長組織了總會持有權柄七十員定額組,撤除總會教長這項召喚,並得到啟示將聖職的按立擴及非洲裔男子;這是自1840年代以來,非洲裔男子首度獲得聖職。91986年,泰福·彭蓀會長宣布,終止支聯會的七十員定額組。101990年代末,戈登·興格萊會長開始召喚區域持有權柄人員(最後重新界定為區域七十員),以進一步滿足這個持續成長的全球性教會的需求。11
在21世紀初期,聖職組織仍持續不斷進行調整。2018年,中止支會的大祭司小組,所有麥基洗德持有人都隸屬於長老定額組;然而,支聯會仍有大祭司定額組(僅限仍行使職權的支聯會教長,以及支聯會會長團、高級諮議會或主教團的成員)。2019年,總會會長團宣布,男青年在滿12歲那年的年初,就有資格接受亞倫聖職按立,不需要像以往那樣等到生日當天。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