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愛瑪·斯密」,教會歷史主題
愛瑪·斯密
愛瑪·斯密
愛瑪·斯密是約瑟·斯密的妻子,在教會復興的過程中佔有一席重要地位。她的婆婆露西·麥克·斯密稱讚愛瑪的個性,說:「我一生中從未見過像她這樣的女子:忍受各式各樣的疲憊與辛勞,日以繼月,年復一年,毫不畏縮地帶著勇氣、熱誠、耐心去承受她曾經歷過的一切;……她在前途未卜的汪洋中飄搖;……她奮勇抵抗迫害的風暴,忍耐世人和魔鬼的怒吼。這些事幾乎足以擊垮任何女人。」1
愛瑪·斯密於1804年7月10日在賓夕法尼亞州韋靈伯勒(後稱哈茂耐)出生,是以撒和伊利莎白·海爾九個兒女中的第七個孩子。他們家境富裕,住在蘇克含納河山谷中一個36.42公頃的農場上,以撒在那裡將肉品和其他貨物運送到下游的費城和巴爾的摩販售。
愛瑪從小就有很深的宗教信仰,對神很虔誠。十九世紀初,衛理公會在蘇克含納河流域一帶逐漸受到歡迎,愛瑪七歲就開始和母親一起上教堂。根據家人的說法,以撒·海爾是無意間聽到小女兒愛瑪在樹林為他祈禱,才因此歸信主。愛瑪極有可能是在大本德鎮上的女子修道院就學,之後成為老師。2
1825年10月底,當時21歲的愛瑪遇見19歲的約瑟·斯密。約瑟從紐約州西南部來蘇克含納山谷找工作。他沒受過什麼教育,家境清寒,與愛瑪受人敬重的出身截然不同,但約瑟的個性和品行立刻讓愛瑪留下深刻的印象。他們交往了好幾個月,這段期間約瑟努力改善自身的財務狀況。以撒和伊利莎白反對他們交往,對於約瑟尋求的宗教和他在約西亞·史達爾那裡的工作也不認同,史達爾雇用約瑟幫他挖掘傳說中遺留在那地區的西班牙銀礦。1827年1月18日,愛瑪和約瑟私奔到紐約州的南賓貝志,之後到斯密家裡生活。1827年12月,他們回到賓州愛瑪娘家附近住下來,開始翻譯摩爾門經。
1828年6月15日,愛瑪產下一名男嬰,但不久便夭折,她自己也差點送命。1830年9月,她和約瑟搬到紐約州菲也特,和惠特茂家庭同住。愛瑪這次離開蘇克含納山谷和海爾家庭,從此以後就再也沒跟父母和其他許多親戚碰面了。她總共生了九個孩子,還領養了兩個孩子,其中四個孩子在剛出生或生下來不久後就死了,另外兩個則不到兩歲就死了。
教會服務
教會成立不久後,1830年6月28日,愛瑪在紐約州考司威爾由奧利佛·考德里施洗,加入基督的教會。但因為有一群鬧事的人聚集,耽擱了愛瑪的證實,約瑟還以妨害秩序的罪名被捕入獄。約瑟返回哈茂耐後,為愛瑪獲得一則啟示,即今日大家熟悉的教義和聖約第25篇,並稱她為「蒙揀選的女子」,鼓勵她在約瑟痛苦時安慰他、支持他。她也受命擔任約瑟的抄寫員,講解經文,勸勉教會成員,協調將神聖的音樂集結為一本聖詩歌本出版。
愛瑪在約瑟翻譯摩爾門經的初期就曾協助過約瑟,擔任他的抄寫員。不久,她便開始挑選可供教會聚會頌唱的聖詩,並在1832年與威廉·斐普合作,將其中的一些聖詩刊登在教會的報紙上。當時挑選聖詩的責任大多落在男性神職人員身上。1835年,第一本後期聖徒聖詩歌本以愛瑪·斯密的名字在嘉德蘭出版。
愛瑪為困苦的人服務:在嘉德蘭時,她和伊利莎白·惠尼為貧窮的人協調餐會;在納府時,她讓生病的人、孤兒和無家可歸的人到自己家裡住。身為「蒙揀選的女子」,她從1842年納府女性慈助會創立之初就開始主領該組織,直到1844年為止,並且援助新來的移民和一無所有的家庭。不過她在慈助會的服務,所成就的事情遠甚過那些慈善工作。愛瑪身為會長,教導婦女教義,管理成員,公開捍衛道德純潔的原則。愛瑪是第一位接受聖殿教儀的婦女;之後她引導其他婦女也接受這些神聖教儀。身為納府的市長夫人,她在家中接待外賓,陪同約瑟公開出席市政和社交活動,並提交政治陳情書來支持教會和她的丈夫。
與約瑟的關係
儘管遭遇貧窮、被迫遷移、迫害等種種困難,愛瑪和約瑟仍然深愛著對方,維持深厚的關係。因為建立和帶領教會導致的種種困境,他們的婚姻面臨不尋常的挑戰。他們一起處理了發生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的金融危機,以及種種危及約瑟性命的威脅;教會成員在密蘇里遭遇的迫害;還有約瑟被囚在利伯地監獄時的分離。從他們的書信不僅可看出他們面臨的艱難處境,也可看出他們對彼此的承諾。在1838年寫給愛瑪的一封信中,約瑟說:「我永永遠遠想念著你們。」3愛瑪在1839年寫給在利伯地監獄的約瑟,說:「我還活著,如果上天要我為你多受苦,我也願意。」4
愛瑪因著多妻婚姻的原則,內心非常煎熬。約瑟介紹這個做法時,非常小心謹慎,而且是漸進式地介紹,他另外又娶了多位妻子,她們每個人都立誓要對婚約保密。這些婚姻有些承諾僅限於今生,有些承諾僅涉及來生,愛瑪對於這些婚姻到底知道多少,又有什麼感覺,我們所知甚少。然而,顯然有些關係約瑟並沒有讓愛瑪知道。他讓她知道的訊息有所保留時,讓她覺得很苦惱,因此對多妻的看法和支持也經常搖擺不定。1843年初,愛瑪似乎接受了多妻婚姻,親自同意並見證約瑟娶了四名女子。但是到了七月,她對這個做法又改變態度,將多重婚姻啟示,即今日的教義和聖約第132篇手抄謄本燒毀。沒有紀錄顯示約瑟在1843年秋之後有締結任何其他婚姻。5
約瑟死後,愛瑪幾乎絕口不談此事。她於1879年去世後,她的兒子出版了一份採訪稿,她在訪談中矢口否認約瑟曾批准多妻婚姻。6儘管多妻這個做法讓愛瑪的心靈不得平靜,她仍深愛著約瑟。1844年6月,就在丈夫離世之前,愛瑪寫道:「我全心全意希望榮耀並尊重我的丈夫,終其一生永遠都贏得他的信賴,並藉著與他和諧一致行動,保有神賜給我在他身旁的位置。」7
晚年
約瑟·斯密在1844年6月27日的死為愛瑪帶來巨大的變動。她除了因失去丈夫而傷心外,還身懷六甲,即將生下他們最後一個孩子。由於沒有合法的遺囑,這讓教會和愛瑪的家庭面臨了財務不明的狀況。愛瑪和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百翰·楊對於約瑟名下的財產和債務,斯密家庭和教會各有多少權利,各要承擔多少責任,爆發了衝突和歧見。絕大多數聖徒在1846年前往西部大盆地時,愛瑪選擇留在納府,並要求擁有納府寓所和任何她可索取的事物,以扶養她的孩子。
1847年12月23日,愛瑪嫁給了劉易斯·畢德蒙,他是住在納府的一位非摩爾門。1860年,愛瑪加入耶穌基督後期聖徒重組教會(後來改名為基督社區)。重組教會在1860年成立時,她的兒子約瑟·斯密三世成為重組教會的會長,弟弟亞歷山大·海爾·斯密則擔任他的諮理。
雖然愛瑪與百翰·楊和猶他州的後期聖徒一直保持疏遠的關係,她仍相信約瑟·斯密先知的角色,以及摩爾門經的神聖真理。「我相信摩爾門經確實來自於神——對此我一點也不懷疑,」她在晚年接受採訪時如此見證。8愛瑪·海爾·斯密·畢德蒙於1879年4月30日在納府過世,墓地就在約瑟旁邊。她的名字和個性在後期聖徒的記憶中既受敬重也遭誤解,不過她的行為和影響力是無法抹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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