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艾達·杭特·尤德爾」,教會歷史主題
「艾達·杭特·尤德爾」
艾達·杭特·尤德爾
1858年3月8日,下著大風雪的一天,艾達·杭特出生在猶他錫達城附近一輛有遮頂的篷車裡。1她的父母約翰和露薏絲·杭特在猶他比弗撫養艾達,她的外祖母露易莎·普瑞特就住在附近。艾達在十八九歲時,與家人搬到新墨西哥,後來又搬到亞利桑那東部。她有唱歌的天分,也經常擔任簿記員或教師。她曾擔任雪花城支聯會年輕女性協進會的第一任會長,並在1882年教導女青年要尋求神聖的啟示。她說:「我們必須達成自己的救恩,不依靠任何人,只仰賴主。」2
1882年5月26日——就在宣告多妻制為重罪的艾德曼法案通過兩個月後——艾達印證給大衛·尤德爾,成為他的第二位妻子。3她知道這樁婚姻意味著,她要與大衛的第一位妻子艾拉共有一位丈夫,因此對這項決定深感痛苦;在艾拉的陪同下,他們兩人前往猶他聖喬治聖殿。美國政府對多妻者所採取的行動,迫使艾達從1883年到1892年的這段婚姻生活,多半都沒有丈夫在身邊。艾達經常搬家以免引起注意,她也為健康情況不佳所苦。她很孤單,害怕受到迫害,同時擔心自己和艾拉的關係,因為她們有時會彼此憎恨。然而,經過一段時間,她們兩人培養了親密的關係。4艾達如此寫下她多重婚姻的經驗:「在努力遵守神的誡命時,我懷著純正的動機,有了一切的生活目標。不論考驗多麼嚴峻,我多麼榮幸能為了如此榮耀的偉業而通過這項考驗。」5
尤德爾一家人在亞利桑那過著一貧如洗的生活,而且擔任聖約翰支聯會會長的大衛,經常為了教會和民間事務而離家外出。艾達有六名子女,為了撫養他們,她耕種作物,照管合作社商店,從事家庭副業,並謹慎地節儉度日。61908年,艾達50歲時,她再度(第三次)中風,導致身體一側癱瘓。她的女兒寶琳·斯密和她的女婿阿歇爾·斯密在接下來的七年中照顧她,直到她於1915年4月26日過世為止。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