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恩道門屋宇」,教會歷史主題
「恩道門屋宇」
恩道門屋宇
從1846年離開納府到1877年聖喬治聖殿奉獻的這段期間,後期聖徒沒有聖殿可執行恩道門、印證和代替死者的洗禮。1不過,聖徒在大盆地定居,並在聖喬治、洛干、曼泰和鹽湖城興建聖殿的同時,百翰·楊確實授權在聖殿以外的地方執行某些聖殿教儀。他這麼做,是遵循了約瑟·斯密在1841年獲得的一項啟示中所制定的模式,允許聖徒在「你們貧窮而無法為我建造家宅的日子」,2在聖殿以外的地方執行一些聖殿教儀。約瑟在納府時,曾有一段短時期,授權在附近一些河裡代替死者執行洗禮,後來又在他商店樓上的房間裡,執行首次的恩道門。3
從1847年到1850年,聖徒們西遷並開始在西部定居時,只執行了少數的聖殿教儀。4從1851年2月起,恩道門和印證就更常在猶他第一座大型公共建築——議會堂——執行。這棟建築的一樓用來舉辦公開活動,包括宴會、舞會,以及領地立法機關和法院的會議。樓上則用來執行恩道門和印證,直到1854年4月為止。5
最後百翰·楊決定,這些神聖教儀需要在更隱密的空間執行。但是在鹽湖城蓋好一座聖殿,需要費時多年。61854年,楊會長指示要在聖殿街區的西北角興建一棟建築物,聖徒可以在那裡接受恩道門和進行婚姻印證。1855年4月,這棟簡樸的兩層樓建築完工,稱為恩道門屋宇。用建築師楚門·安吉爾的話來說,這是「臨時的聖殿」。7
恩道門屋宇是第一座專為執行恩道門和印證的需求而設計的建築,並且為未來聖殿的內部特色和規劃提供了靈感。1856年,在該建築西側的擴建處,安置並奉獻了一座石造的洗禮池,用來執行活人教儀和代理教儀。8同年稍後又進行另一次擴建,目的在增加空間,讓聖殿工作人員得以為事工作準備,並用來烹調和用餐。9
在1855年和1889年間,聖徒在恩道門屋宇執行了超過54,000個恩道門、68,000個印證,以及134,000個代替死者的洗禮。10然而,百翰·楊教導,包括代理死者的恩道門在內的一些聖殿教儀,在聖殿完工前無法執行。這些教儀最早是1877年在聖喬治聖殿中執行。11
當聖喬治、洛干和曼泰的聖殿可供執行教儀時,雖然對恩道門屋宇的需求已大為降低,但鹽湖城的聖徒仍繼續使用,因為他們未必能夠前往其他的聖殿。然而在1889年,教會與美國政府在法律和政治上的抗爭中,恩道門屋宇內執行的多重婚姻成了紛爭的焦點。12惠福·伍決定在10月拆除這棟建築,以表明他在減少新的多重婚姻方面是認真的。13不到幾個星期,恩道門屋宇就被拆除了。